图书馆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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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、资料购置、验收、登录、分流管理规定

作者: 摄影: 编辑: 审核: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11-14浏览:

一、图书、资料的范围包括
1.书籍; 2.印刷本刊物; 3.光盘资料; 4.手写本、油印本资料
二、图书、资料的来源包括
1.采购; 2.订购; 3.馈赠
三、图书、资料采购的原则
1.针对性原则
(1)针对图书馆的专业方向
(2)针对图书馆的服务对象
(3)针对图书馆的具体任务和时限
2.系统性原则
(1)选择书刊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性、连续性和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
(2)选择书刊要突出重点,体现出本馆的特点
(3)选择书刊要满足当前需要,又要预见未来的需要
3.特色化与协调性原则
4.经济性原则
四、采购
1.书籍购置由采访部负责
2.印刷本刊物购置由期刊部负责
3.光盘资料购置由技术服务部负责
五、自购图书资料的验收
  1.分级验收制
(1)书籍
采访部验收、报帐——分编部验收登录——各相关借阅部分别验收、上架、进入流通。
(2)印刷本刊物
期刊部验收、报帐——各阅览室验收、上架、进入流通。
(3)光盘资料
数字业务服务部验收、报帐——多媒体阅览室验收、上架、进入流通。
2.实行三重验收制度
①各部门初始采购验收的同时均应将分别由采购人、验收人、保管人签名验收,再由馆长处签字报帐,验收单交由馆办公室留存建档。
  ②各部门初始采购验收的同时均应将分别由采购人、验收人、保管人签名的规范的验收单一份交采编部,由采编部对全馆购置的所有图书资料统一建帐、归档。
   ③主管副馆长应指导采编部定期(每学期至少一次)对全馆购置、受赠的各类图书资料进行核对检查,盘清家底,了解分流、库藏情况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馆长报告。
   ④验收、登录工作一律使用本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操作。
  3.单位或个人馈赠的图书资料一律按上述程序办理,但需注明“赠送”字样和来源(赠送单位、赠送人)、时间等要素,不得报帐套取资金。
六、报帐
各类图书、资料需经主管副馆长、馆长双重签字后,凭规范验收单至计财处报帐。经费数额3000元以上者需报分管财务副院长签字。
七、登录资料
1.书籍登录由采编部负责
2.印刷本刊物由期刊部负责
3.光盘资料登录由数字业务部负责
八、图书馆自行购置或接受馈赠的图书、资料,一经验收后一律由最终接受的部门负责建库,纳入图书馆图书、资料管理、检索系统,并注明库藏地点,以供全院教师、学生、干部查阅,实现全院资源共享。
九、学院各单位自行购置的图书资料分别由采编部、期刊部、技术服务部验收,并将验收单交档案室。由采编部指导各单位分编,著录结果分别纳入检索系统。
十、各类图书、资料及有关信息由各部门具体管理、流通,分别由分管副馆长负责,副馆长对馆长负责,馆长对学院负责。
十一、馆长、副馆长、部主任、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对馆藏图书、资料和有关信息高度负责,加强管理,每学期末清点、核对、检查一次,并做好统计、分析工作,杜绝国有资产流失,为图书、资料的购置提供科学依据,更好地为学院的教学、科研工作服务。          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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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至周日

流通借阅区:8:00-21:00

流通阅览区:8:00-2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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